僑務委員會僑生電競大賽 EC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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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會
賽事規章
一、報名規則及注意事項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僑生、港澳生,報名資料須附上參賽同意書含居留證照片。
隊伍上限為128隊,若額滿將納入候補隊伍,候補排序依報名時間排序,隊伍取消報名自動補上。
隊伍名稱僅限使用英文字母、數字0~9或中文字,長度則需在8個全形字元內且不得有任何粗俗或猥褻的字眼,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與困擾之字詞。
遊戲暱稱除隊伍名稱外不得為特定品牌或人物進行宣傳,若經主辦單位認定有相關行為,參賽者須配合更改暱稱。
遊戲名稱不可包含中英文以外語言、粗俗或猥褻的字眼、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及特殊符號,若經主辦方判定有以上情節,選手須協助更名(費用由選手自付)。
若資料錯誤將會影響參賽資格及獲獎權益,請於報名前務必確認資料是否正確,比賽期間不受理帳號資料更動。
團體賽參賽隊伍,最多6人一隊(含候補1員);開放非僑生身分報名,每隊至多1人。
參賽隊伍可自行決定使用何種通訊軟體,沒有限制。
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後,不得修改報名資料,遊戲ID也不得在比賽期間更改,請參賽隊伍之隊長、參賽者在填寫時多加留意,若有更改將無法進行比賽,視同棄權。
若參賽隊伍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賽事進行時如遇版本更新,主辦將視情形決定是否會更新比賽規則。
凡正式聯賽及隸屬於任一聯賽的職業隊伍的職業選手(含候補)不得參加(練習生不在此限),若發現則判定該隊失格。
報名期限內報名之組隊名單如有資格不符者,最後補正時間至遲於111年4月26日前提供資料。
二、比賽辦法
團體賽
《英雄聯盟:激鬥峽谷》
遊戲版本:台港澳伺服器。
比賽模式:自訂5v5盲選。
比賽地圖:激鬥峽谷
帳號:均使用個人帳號。
觀察者模式:只允許組隊房間內的成員,非裁判或轉播人員不得進入。
隊伍上限:128隊。
賽事分組: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進行平均分組。
賽事人數:5對5。
隊伍人數規範:隊伍名單登錄為6人,5人先發1人候補,名單經提交後不得更換。開放非僑生身分報名,每隊至多1人。
勝利條件:
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獲勝。
若比賽因不可抗力問題導致雙方無法進行重賽且比賽無法繼續進行時,將依據以下標準裁定勝負:
雙方隊伍金錢總量差異:雙方隊伍的金錢總量差距量超過33%。
場上防禦塔數量差異:雙方在場上仍存在的防禦塔數量差距超過7座。
個人賽
《爐石戰記:英雄戰場》
遊戲版本:亞洲伺服器最新版本。
比賽模式:友誼賽-英雄戰場。
帳號:均使用個人帳號。
觀察者模式:雙方選手於對戰時需在Battle.Net應用程式將狀態調整為忙碌,比賽開始前請先確認無人進入對戰房觀戰,如有的話需立即踢除,轉播場則會有主辦單位進入觀戰。
隊伍上限:128隊。
賽事分組: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進行平均分組。
賽事人數:8人小組積分戰。
勝利條件:
預賽採BO3制,選手累積分數前4名者獲勝
決賽採BO3制,選手累積分數前3名者獲勝
分數累積方式: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2分,第七名1分,第八名1分。
三、斷線處理
比賽期間無任何重大事故不予暫停。
如選手因為任何原因導致斷線而導致影響比賽成績,不予以重賽,故請所有選手比賽前確認好自己的網路連線狀況、電量、比賽環境。
若發生重大錯誤、遊戲比賽房崩潰、伺服器障礙及任何導致全體參賽成員遊戲崩壞而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經官方確認後該場比賽重新開啟並採用同樣的藍紅方位置、禁選角色與符文進行重賽。
如在對戰開始3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雙方可決定是否重賽。
若有進行重賽之必要,雙方需維持原先出賽之選手、位置、B/P選角、符文並重新開始比賽。
線上賽事
線上賽行動裝置統㇐使用個人手機設備及網路。若因選手個人之網路或設備影響遊戲順暢度,選手須自負後果。
對戰禁止使用任何輔助裝置,如搖桿、手把等。
賽事開始前30分鐘雙方全體選手須加入賽事單位指定之頻道,並向裁判報到完成檢錄。如未完成報到檢錄之選手該場比賽不得上場。若隊伍因此不足5位選手則該隊以棄權論。
比賽開始後中途不得更換選手,如有重大事故等特殊情況發生時,另由裁判團判定處理。
對戰組合在前者為主隊,擔任第一局比賽之攻方。裁判開啟遊戲自訂對戰,並提供比賽選手對戰房ID。雙方每局結束後紅藍方互換。每局對戰結束後,依裁判指令開始下一局比賽。
線上賽若一方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15分鐘以後仍無法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如自行接受對戰則以結果論。如雙方皆無法開始比賽則視同雙方同時淘汰。
選手於比賽中不得無故於比賽結束前離開頻道,無故離開者給予警告一次並需於10分鐘內重新連線回到頻道,未回到頻道以前不得出賽;累積警告兩次者裁定淘汰。
線上賽事勝負一律以伺服器結算畫面為準,如提前離開遊戲或刻意投降導致落敗後果自負。結果將由裁判紀錄,請選手自行截圖存證。
線下賽事
需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前30分鐘至檢錄處向裁判報到,並攜帶選手個人證件進行身份認證,若所使用的帳號或個人資料與參賽者本人不符,將取消該名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所有獎項。若隊伍因此不足5人時,視同整隊棄權。
比賽進行中不得更換選手。隊伍如需進行選手更換,僅得於換局時進行。如遇有特殊突發狀況,則由裁判團召開技術會議裁定。
比賽進行中選手不可有轉頭或疑似張望之動作,違反者將由現場裁判視情況判罰,嚴重者直接淘汰,無法確實認定轉頭或張望選手將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隊伍裁定淘汰。
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任何電子儲存裝置,請事先詢問主辦單位的規則。選手可以選擇使用現場的設備,或攜帶自己的制式3.5mm插槽的耳機;不可使用無線耳機或外接電源式耳機。
若設備有提供優勢的嫌疑,主辦單位保留禁用該設備的權利。
非經裁判指示許可,選手不得任意將隔音耳機(罩)拿下。如未經裁判指示許可即拿下隔音耳機(罩),裁判得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裁定。
輪到該場比賽之選手就指定選手區後,依現場裁判人員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就緒並完成電腦設定等準備事項。若選手在設定完成後出現問題,將會依據狀況給予額外的準備時間。
選手要離開指定的選手區之前,必須先獲得比賽裁判人員的許可。
若出現遊戲方面的爭議,選手必須馬上通知裁判人員。一旦下一場對戰開始,選手便無法針對先前的比賽結果提出抗議。
四、罰責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實或冒名參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繼續參賽資格及已賽成績、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
參加學校之選手、職員於比賽期間,倘有違背運動精神 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正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等情事,由該種類裁判長逕行裁定停賽,並由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會議判決,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
選手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經裁判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規定時間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該場繼續參賽之資格。
任何隊伍成員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參加外界任何跟比賽結果有關之賭博行為。經檢測證實違規者,將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酒精與藥物管制無論參與的是線上或現場比賽,嚴禁飲用酒精、或服用施打任何有可能影響比賽進行的藥劑。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將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五、其他選手規範及注意事項
比賽過程中禁止以任何方式挑撥對手。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線下比賽將會線上轉播,請穿著整齊服裝,請勿穿著背心、拖鞋、打赤膊等。
不得使用全頻文字。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若有任何使用破壞遊戲平衡之非法程式、使用非本人遊戲帳號、啟用登錄名單以外之選手、私下議定勝負等,包含但不限於以上之重大違反競賽公平性和運動家精神行為經查證屬實者,該隊以及該隊全體選手即刻喪失參賽資格。
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車禍...)」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將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懲罰;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時需配合主辦單位另行安排進行重賽。
比賽期間參賽嚴禁運動員於未經賽事單位授權下進行實況轉播或重播回放等任何方式將賽事相關內容以聲音或影像公開傳播。
可自備滑鼠或鍵盤,否則一律以大會提供為主,不得要求更換。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公告及說明為準,本單位擁有活動隨時增、刪、變更賽事相關辦法、取消獎勵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部分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